为全面落实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(2024—2035年)》关于“拓展实践育人空间和阵地”的要求,引领学生在实践中坚持学思用贯通、知信行统一,提升实践育人成效,根据研究生院的工作部署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对象
全院在校研究生,欢迎优秀本科生参与
二、活动时间
2025年6月—8月
三、活动内容
实践活动以服务基层实际需求为目的,以提升专业实践能力为目标,遵循学生自愿、导师参与、依托专业、服务社会的原则,重点围绕四大核心主题开展实践。
1.技术攻坚,智汇企航:组建专业团队深入企业一线,围绕企业核心技术难题开展集中攻关。
2.振兴乡村,协调共进:围绕乡村产业发展、生态治理等领域,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。
3.红色传承,湘韵赓续:挖掘湖湘红色文化资源,弘扬革命精神,推动红色文化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。
4.文艺联创,赋能潇湘:依托文学与艺术学科交叉,创新融合湖湘文化,助力湖湘特色文旅开发,助推湖南产业转型升级,为湖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。
四、活动流程
(一)项目申报与立项(5月19日-5月24日)
1.自行组队:学院鼓励研究生和导师积极参与,自愿申报组建实践团队。实践团队以10人左右为宜,可聘请1-2名指导教师。鼓励跨年级组队,可邀请本科生参与,但不得超过团队人数1/3。有意愿报名参加的同学于5月21日17:00前填写好《2025年法学院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意向名单》(电子版,附件5)发送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
2.明确主题:各实践团队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确定实践主题,以企业科技创新、地方发展咨询、公共政策调研、乡村振兴以及湖湘红色文化中的其一作为实践主题,同时明确服务目标、实践地点或实践单位,并向学院提交《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》(一式5份,附件1)。
3.申报项目:各实践团队于5月24日(周六)17:00前将《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》《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一式1份,附件2)交法学院学工办(金盆岭校区四号教学楼302),电子档发送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,请以“项目名称+暑期专业实践”为文件名。
4.推荐立项:学院择优推荐校级资助项目2项、学院自筹项目3项(学院自筹项目参照校级一般项目予以资助)。
(二)实践过程(6月—8月)
1.组织实践团队负责人培训,指导各团队根据专家意见修改、完善实践方案。
2.各实践团队成员签订《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》(附件3),于6月10日前交法学院学工办(金盆岭校区四号教学楼302)。
3.6月中旬组织暑期专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。
4.各团队在实践过程中,要及时向研究生院报送活动信息(每周不少于3次),报送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(注:文档格式要求为:标题黑体小二号加粗,正文宋体小四号,1.5倍行距;图片格式为jpg原图,单设文件夹,不要嵌入word文档。)
(三)结项答辩及成果展示(9月30日前)
1.实践结束后,各实践团队向所在学院提交结项材料。各实践团队请于9月1日前将结项材料交至法学院学工办(金盆岭校区四号教学楼302),电子档发送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,请以“团队名+专业实践汇总材料”为文件名。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:
(1)《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验收申请书》(附件4);
(2)暑期专业实践项目成果报告;
(3)实践视频(5分钟,包括但不限于实践过程、社会影响及实践成果);
(4)实践日记(每人不少于1篇);
(5)活动照片不少于20张(JPG格式原图,须有团队合影,单独建文件夹);
(6)媒体报道(以结项要求为准)。
2.学校召开结项答辩及成果展示会,以公开答辩的方式,结合团队提交的材料,对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加强管理,保持纪律。实践过程中,实践团队要严格遵守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,保持有组织、有纪律、有原则的态度,全面服从组织安排,确保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,展现长理学子的良好风范。
2.加大宣传,营造氛围。实践过程中,各实践团队要高度重视专业实践活动的宣传,各团队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,及时向校内外媒体和“长理研言”公众号推送活动新闻,推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特色、亮点。原则上每个团队校外媒体报道不少于2次。
3.总结经验,交流分享。实践结束后,各团队要及时总结专业实践工作经验,并通过团队报告会、社会实践报告、调研论文、视频展播、海报宣传等多种形式,推广实践成果。
附件1:《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项目申报书》
附件2:《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》
附件3:《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》
附件4:《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项目验收申请书》
附件5:《2025年法学院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意向名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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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5月19日